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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金海晨光 日期:2021-09-26 10:37:23 点击数: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7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工艺方法与现有装置相同。项目投产后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生产能力由3.2万吨/年提升至7万吨/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在现有3.2万吨/年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装置西北侧新建3.8万吨/年生产装置;

在现有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装置造粒包装厂房内新建2条造粒生产线、新建1条包装生产线;

新增导热油炉1台;

新增造粒废气除油设施;

配套扩建污水处理站;

以新带老在北厂新建一座污水回用装置。

本项目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生产规模为3.8万吨/年,年生产时数8000小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jhvest.com/xinwendongtai/267.html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联系张媛媛,0574-8665659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0574-86656593

电子邮件:59473971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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