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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戊烷单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作者:金海晨光 日期:2026-05-12 09:41:24 点击数: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戊烷单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内。为进一步深度利用碳五资源,扩大碳五抽余液的使用范围,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科林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发了抽余液加氢和精制工艺包。本项目以在建的10 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所产的5#抽余液为原料,新建7 万吨/年碳五全加氢生产单元,将5#抽余液通过全加氢后,精制分离出戊烷发泡剂及高纯环戊烷,作为专用化学品销售。以企业1#~4#抽余液为原料,新建20 万吨/年精制戊烷单元,抽余液混合后经全加氢产出精制戊烷再返镇海炼化作为乙烯裂解原料使用。

年生产时数8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化工区跃进塘路3555号厂区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0574-86365590

电子邮件:zhangyy@jhvest.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和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慧谷中心25 3-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87038787

电子邮件:zhejianghechen@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样表如下,公众也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电子版表格。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jhvest.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的联系地址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二次公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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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戊烷单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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